教会立场
同性恋立场
1. | 我们坚决认为同性恋行径与圣经教导是相违背的。 |
2. | 我们相信唯独建基于一男一女婚姻基础上之性关系,才是上帝所容许的。 |
3. | 我们不为同性恋者主持婚礼。 |
4. | 我们不接纳同性恋之生活方式,并视之为罪恶。 |
5. | 我们不赞成任何倡导或鼓吹同性恋之生活方式,亦不赞成任何意图对同性恋认同化、正常化或理想化之行动。 |
6. | 我们不容许犯上同性恋罪行者参与任何事奉及圣餐礼仪。如经教会领袖多番劝戒仍不肯悔改者,本会将开除其会籍。 |
7. | 我们承认同性恋者的生命亦为上帝所珍惜怜爱的,需要教会之关怀与辅导,并给予属灵及情感上之支持。 |
8. | 倘若同性恋者真心悔改,并寻求上帝之恩典、医治与更新,本会接纳其为重生得救之罪人,并允准加入本会(参:林前6:11)及为其施浸。 |
怀恩堂对灵恩运动之立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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